日前,山城区法院石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欠货款不还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促使案件和解。
原告吴某和被告王某均系上城区石林乡某村同村人。2007年6月4日被告因需购货物向原告借款近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据一份。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该借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付,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王某告上法庭。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根据原告要求财产保全的申请,到被告住所地附近银行查询被告存款信息,后被告王某迫于法律威严,主动找到办案法官,表示同意给付欠款。主审法官遂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被告履行了给付货款义务,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