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上,浚县法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执结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历时7天神速执结,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王某与樊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2019年经浚县法院判决王某次子归王某抚养,樊某作为母亲每月支付400元的抚养费至到孩子成年。今年7月份,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为期一年的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王某次子到明年2月份成年,遂考虑一并执行后3个月的抚养费。执行干警联系到樊某,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也从樊某那也了解到当初她也很想抚养孩子,但法院却没有判给她,从中可以看到樊某对孩子还是有感情的。执行干警遂找到突破口并从情感层面予以劝说,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不仅是作为父母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为了孩子能够有更好的生活并获得良好的教育,总不能因为这几千块钱,让孩子将来恨自己一辈子,孩子马上成年也该考大学了,不能因为此执行案件再影响孩子的学业。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劝说,樊某恍然大悟,最终同意将剩余三个月的抚养费一并履行,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