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城区法院为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对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提高行政诉讼审理水平及审判效果。
山城区法院经梳理后发现,目前大多数的行政机关是指派机关内部人员代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少数案件由律师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出庭应诉。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情况,山城区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针对每一个行政案件都单独送达负责人出庭通知书;二是向案件较为集中的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三是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参与庭审旁听,循序渐进的达到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最终效果;四是在案件审判工作以外,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执法工作疑难问题研讨活动,以便采取合理措施改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鉴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落实依法行政带来的积极效应,山城区法院将继续采取相应措施,加大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力度,从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