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太感谢你了!三年来我每天吃不好睡不好,我父亲的工资怎么要都要不回来,没想到来到法院两天就调解成功了!你们工作严谨、效率高,我要为你们点赞!”7月16日,当事人苏某激动地说道。
这一幕发生在山城区法院王淑静法官的办公室内。原来,苏某的父亲2015年在被告张甲和张乙合伙的工地干活儿,张甲、张乙拖欠了苏某父亲工资57000元。2017年苏某父亲意外死亡,苏某向二被告索要工资,二被告互相推诿、一直拖延。几经周折,二被告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别给付了3000元、1000元,剩余款项由被告张甲向苏某打了欠条。后二被告不讲信用,拒绝给付剩余的工资款,苏某无奈诉至山城区法院。
王淑静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虽然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还需要调查清楚苏某父亲的所有继承人,以免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利益。受理案件的第一天,王淑静法官在查明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苏某及其妹妹后,立刻通知了苏某妹妹参加诉讼,苏某妹妹向法院提交了放弃继承的材料。第二天,王淑静法官便安排调解。经电话通知,二被告按时来到法院,二被告见到苏某后诚恳的向苏某道歉,表示虽然自己经济困难但一定会想办法尽快偿还,苏某看到对方诚恳的态度情绪也缓和了。王淑静法官趁机让二被告说明具体的还款方案,二被告表示本月底前一定还清,苏某对此表示同意,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书,至此追讨了四年的工资款,在承办法官两天的调解下终于有了着落。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运用调解的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高效的办理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