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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面”借款购奔驰 无力偿还以车抵债

  发布时间:2020-07-22 08:13:55


    2019年3月,家住鹤壁市山城区的李某为了面子,一时冲动购买了一辆价值40万元的奔驰轿车,其中首付款25万元是从张某处借的,剩余车款则是通过银行贷款支付。风风光光将车开回家后,因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不到半年的时间,李某已无力偿还车贷,便又向张某借钱用于偿还月供。

    在与张某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将李某诉至鹤壁市山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李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为李某付清该轿车的剩余分期款项,李某将该轿车在约定的期限内过户给张某,此后双方两清。

    李某为了面子冲动消费,最终却落的钱、车两空,后悔莫及。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诚信档案是跟随每个人一生的,切不可为了一时的虚荣过度消费,最后给自己留下信用污点。同时提醒欲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车的消费者,量力而行,切勿在经济实力不允许的情况下过度追求物质消费,最终留下信用污点,给自己的面子买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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