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之时朋友借钱帮忙渡过难关本是佳话,但借钱不还,可能会让朋友之间反目。7月14日,山城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5月起,被告刘某以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多次向其朋友原告张某借款,共38万元。然而刘某在口头承诺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仅偿还张某8万元,对于剩余的30万元却闭口不提。张某多次找刘某催要剩余欠款,刘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资金紧张为由推诿不还。甚至将张某的联系方式拉入黑名单,拒接电话,张某找到刘某家里,刘某也避而不见,张某愤而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原系朋友,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刘某见到张某,对自己欠钱不还,避而不见的行为表达了歉意,张某对刘某的行为十分气愤,表示无法原谅,要求刘某立即还款。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劝说张某念在昔日的情份上,作出一些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刘某分期偿还原告张某欠款30万本金及利息。自此,一起朋友间因借钱引起的纠纷圆满画上句号,一段友情也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