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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省时省力效果好

  发布时间:2020-07-15 08:30:28


    近日,山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接待了一起离婚案件。这是李某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

    导诉员了解到,李某和任某自2018年开始分居,且李某近几年一直在郑州打工,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故询问李某是否同意诉前调解,起初李某比较抗拒,因该案之前也做过调解但是双方争执较大,未达成一致协议。后经过导诉员做工作并介绍“云调解”,即李某可以在外地不用来法院即可进行调解,李某表示同意。调解员和双方充分沟通后,了解到任某对离婚有所松动,其也表示确实双方夫妻感情名存实亡,但对于财产分割有不同意见。调解员在定好调解时间后,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视频连线,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随后将调解协议通过调解平台推送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手机上完成了签名确认,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仅用时两个小时,一场离婚官司就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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