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壁中院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30 08:3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制度的群众知晓率,营造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6月29日上午,鹤壁中院刑一团队的工作人员到淇滨区江南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刑一团队在人流量较多的社区广场悬挂宣传条幅,摆放社区矫正制度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向在广场休闲娱乐的群众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单行本等资料,增强现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同时通过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详细广泛普及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机关、社区矫正的监管措施以及奖惩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为法律的实施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李笑琦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