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给您添麻烦了,这两天您为我的案件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做了多少工作,我自己要了两个月没要回来的钱,来到法院两天就结案了,真的是太感谢您了!”6月15日,当事人李某激动地对山城区法院的王淑静法官说道。
原来,李某和王某是同事关系。2020年2月3日,李某通过手机转账借给王某23000元钱,约定利息为月息1.5分,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后李某多次找王某催要借款,王某还给李某11000元,但剩下的12000元及利息一直拖延不还。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剩余借款并按照月息1.5分支付利息。
承办法官王淑静在审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李某与王某是多年的同事关系,原告李某既有手机转账记录又有借条,被告王某亦认可该笔借款,只是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够减免利息并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王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且诉讼标的额较小,考虑到原被告是在同一个单位上班的同事关系,如果判决结案,双方后续的关系可能会闹僵,并且以目前被告的经济状况,难以及时偿还借款和利息,不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如果能够调解结案,不仅时间短、效率高,而且达成的调解意见双方都出于自愿,利于后期的执行。于是王法官从调解入手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耐心的沟通、协调,最终李某减免了部分利息,并给予王某一定的宽限时间,双方握手言和。该案件仅用时2天就顺利结案,当事人高度认可法院的工作。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既坚持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想法,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