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午,经过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寻找,成功发现某涉黑罚金刑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妻子名下车辆,在准备实施扣押时,被执行人亲属代为缴纳罚金1.5万元。
2018年12月,在张某涉黑案中,被执行人李某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因在服刑无法缴纳罚金,其家属也迟迟不肯代为缴纳。
在其刑事财产刑部分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发现李某名下除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查封李某登记在其妻子张某名下的一辆日产牌轿车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该车辆一直下落不明,未能实际扣押,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找未果。
6月12日中午,执行干警再次前往李某家中时,意外的发现了该车辆就停放在李某家所在的小区门口,于是执行干警立即组织人员对该车辆实施扣押。在扣押过程中,李某的妻子张某及其家属赶到现场,阻止执行干警对该车辆实施扣押。
在执行干警与李某家属的积极沟通下,执行干警向其家属释明了拒不缴纳罚金的利害关系,最终,李某的家属主动代其将1.5万元罚金缴纳完毕,该案罚金得以妥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