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执行案件

一起事故两家遭难 三年付清四万兑现

  发布时间:2020-06-15 09:23:01


    近日,浚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行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000元,下余案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李某驾驶汽车行驶至永定公路某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事故造成王某受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在王某住院期间,李某支付了30000元后,便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治疗费等各项损失49389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对李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对李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但李某称“这么多钱要求我一次性付清,我实在拿不出来,看看能不能和申请人协商协商。”执行干警了解到其主要以务农为生,家庭收入较低,考虑到李某的经济能力,执行干警耐心平抚安慰申请人家属的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李某分3年付清,李某当场履行了10000元。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