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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骗局”让我倾家荡产 感恩法院为我主持公道

  发布时间:2020-06-10 08:26:30


   “人民公仆、执法公正——赠鹤山区人民法院付红民法官”!6月8日一大早,正值法院最忙碌的时间,当事人赵某携锦旗来到鹤山区法院,他要感谢半年前为他办理案件的付红民法官,一场“骗局”让他倾家荡产,感恩法院为他主持公道。

    原告赵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系鹤山区法院付红民法官2019年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赵某和李某系多年的朋友,2017年李某以电器行资金周转紧张为由高息向赵某借款,赵某碍于朋友情面,且考虑到李某经营有商铺,做的都是大生意,不可能不还,于是同意将自己全部家当11万元借给李某,并约定4个月后归还。借款到期后,李某却迟迟不予还款。赵某有点着急了,于是赶到李某的商铺前去催要,谁知商铺早已关门,打李某电话也无人接听。经多方打听得知,原来李某借钱不只一家,而且数目都不小,什么商铺生意好,资金周转紧张都是骗人的,李某早已不知去向。辛辛苦苦攒的11万元如果要不回来,赵某真的是要倾家荡产了,赵某不甘心,于是诉至鹤山区法院。

    鹤山区法院在收到多家起诉李某的民间借贷案件后,考虑涉嫌到经济犯罪,建议当事人到公安局进行刑事立案,但因管辖原因,被告知不予调查处理。经过一番周折,赵某有些心灰意冷,他觉得自己不懂法,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承办人付红民收到案件后,通过内网、实地查找等多方数据分析,确定李某下落不明,于是耐心为赵某讲解此类案件存在的问题,需要如何办理,告知赵某尽快公告送达,快审快结,赢取案件执行时间。公告后,8月21日开庭,8月22日判决。判决生效后,又提醒当事人尽快申请执行,以早日实现债权。

    老实巴交的赵某已没有钱请律师,但承办人的指导和讲解让他消除了顾虑,案件审理过程一切都很顺利,他觉得自己得到了最好的法律服务。半年后的今天,回想起付红民法官为自己办理案件的全过程,赵某依然心存感激,仅以锦旗表达谢意。但对于承办人付红民来讲,他认为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人民公仆、执法公正”,群众给予的评价很高,但我们需要为群众做的更多,唯愿不负群众所期。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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