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银行快贷受影响 一次性履行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0-06-09 10:22:56


    2020年6月的一天,山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只听电话那头传来了陈某焦急的声音:“杨法官,我今天去银行办理手机银行快贷业务,结果显示不可办理。银行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我在法院有案件没有执结,我一直按照之前签订的协议如期履行着还款义务,为什么还会影响我办理快贷业务呢?”

    事情还要追溯到1年前,因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未归还向王某借的数万元钱,王某将陈某起诉到山城区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无奈之下今年年初王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陈某较为积极的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

    在听了被执行人陈某提出的问题后,执行干警耐心地说道:“虽然你的案件签订了和解协议且你方如期履行,但在本案履行完毕之前,执行案件的信息在网上是一直可以查询到的。如果不想被查询到案件执行信息,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将和解协议剩下的款项一次性付清。”过了没几天,陈某将从亲戚朋友处拼凑来的案件剩余款项转到了人民法院账户,法院干警立即在系统内屏蔽了陈某的案件信息并出具了结案通知书。

    执行法官提醒大家,在信息化畅通的当今社会,只要在案件未结清之前,被执行人的案件信息或多或少都会影响生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是上上之道。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