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该院实行纪检监察员制度。
该院经部门推选,监察室审查,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各部门确定了12名纪检监察员。纪检监察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解任务的完成,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廉政档案、廉政承诺书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完成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努力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纪检监察员的设立推动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