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9年1月,李某向王某借款55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后王某多次找李某催要借款,但李某一直拖延不还。2020年5月6日,王某将李某起诉至鹤壁市山城区法院。
承办法官王淑静在审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李某认可该笔借款但是目前经济困难,很难在短时间内还款。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如果判决结案,以目前被告李某的经济状况,难以在判决规定时间内偿还借款,不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如果通过调解结案,不仅时间短、效率高,而且达成的调解意见出于双方自愿,利于后期的执行。在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对诉争事实无争议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的沟通、调解,最终原告王某同意放弃利息请求,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计划,双方握手言和。该案件仅用时16天就顺利结案,实现了快审快结。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增多,山城区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的诉求,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化解双方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