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能力,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充分用好“三个平台”,提高辖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大大提升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
用好全乡社会综治工作例会平台,定期对全乡所有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乡综治办每半月组织召开全乡基层社会综治工作例会,邀请乡公安、司法、法庭等基层司法单位参加。姬家山法庭充分利用这个机会给辖区各村调解员进行民事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帮助各村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用好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平台,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参与度。对法庭受理案件,姬家山法庭主动邀请辖区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让人民调解员充分参与到案件审理全过程,促进人民调解员自我学习与技能提高,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提高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
用好“无诉讼村”创建工作平台,调动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无诉讼村创建工作中来。姬家山法庭不仅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庭参与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而且走出法庭,深入辖区村庄开展巡回法律知识讲座,讲婚姻家庭、买卖合同、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等常见矛盾纠纷所涉法律知识,主动与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沟通对接,及时指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人民调解员在无诉讼村创建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