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淇滨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均采用要素式审判法,庭审过程仅用时30分钟且当庭得以调解。
所谓“要素式审判法”,是指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审判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一些能够概括出固定案情要素的案件,进行要素提炼,并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中各种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简化双方无异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存在异议的要素,并围绕特定要素制定裁判文书。
目前,淇滨区法院速裁团队为提高庭审效率,先以固定要素特点明显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要素式庭审探索。首次使用要素式审判法的这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从庭审前填写案件要素式信息表到当庭调解,整个流程30分钟完成,大大缩减了庭审时间,实现快速审结。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这样的审理方法予以认可,赞赏法院审理案件时间短、程序简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不断探索要素式审判法的审理模式,可大大提高庭审效率,在裁判文书上实现简化,让法官把更多精力放在疑难、新型案件上。有了这次尝试后,淇滨区法院速裁团队将继续探索其他类型案件适用该审理模式,进一步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