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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7-31 07:57:06


    7月27日,在鹤壁中法院民二庭多次沟通协调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今年以来,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的零突破。

    鹤壁市某运输企业因业务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该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该企业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发生纠纷,一审法院如数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鹤壁中院提起上诉。二审中,承办法官发现,受经济形势的影响,该运输企业的效益岌岌可危,为了帮助企业尽快拿到理赔款,该案件承办法官先后5次约见双方当事人,并多次上门做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结合案情结合法律,为双方认真分析利害,经过大量说服开导,双方当事人终于作出让步,握手言和,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理赔款。

    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使该运输企业及时得到了理赔款,增加了企业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也使受损的双方商业关系及时得到了恢复,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为构建和谐鹤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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