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纠纷案件,淇县法院铁西法庭以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确保辖区稳定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每一个阶段。近日,通过庭前调解,承办法官王磊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分居近两年的夫妻和好如初。
原告蘧某诉被告魏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于2006年举行结婚仪式,2007年育有一子,蘧某认为魏某对家庭不管不顾,经常吵架,甚至恶语相向,后将魏某微信拉黑,中段联系,双方分居已近两年。考虑到双方已生活十余载,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庭前调解,通过沟通,发现双方无较大矛盾,主要在于被告主观家庭责任缺失,幸福愿景不强,双方存在和好的可能。随即从法律规定方面帮助当事人理清离婚的法律后果,并从矛盾涉及的家庭关系方面,用辖区内的家庭典范事例进行说服教育,最后多角度阐述承担家庭责任的意义,使当事人明白婚姻中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的重要性。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唤醒魏某对家庭的眷恋感、责任感,魏某表示今后的生活中,自觉承担家庭责任,不辜负蘧某的信任。分居近两年的夫妻终于重归于好,一同回家。
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在庭长王磊的带领下,将继续提高家事审判质效,当好“做当事人的贴心人”,坚持“调解走心不走样”,不断提升调解能力,钝化当事人之间矛盾,维护当事人合理诉求,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以司法调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法治、德治、自治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