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阳,中共党员,现任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团队员额法官。政治上,他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本院党组决定。工作中,他从不讲条件,常年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勇挑重担,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贡献力量。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马向阳两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数次评为鹤壁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在2019年被评为鹤壁中院法官标兵。
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素质能力
作为一名法官,马向阳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审判工作中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公正、高效、文明审判。同时,马向阳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把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更新作为重点,坚持与时俱进,对反腐视野下的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恶势力”的界分、“软暴力”的认定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不断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业务技能,拓宽审判思路,积极转变观念,坚持无罪推定的刑事审判原则,坚持证据裁判的刑事审判方法,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相互配合,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勇挑工作重担,勤奋敬业办案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马向阳承办及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个人办案数量连年稳居全庭第一。日常工作中,他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任务,相继审理了多起此类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分获多项荣誉,树立了刑事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了普遍赞誉。
2019年,马向阳承办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等十六名被告人分别犯制造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污染环境罪、窝藏罪一案,该案被告人数多、犯罪事实多、关联犯罪多,涉及地域广,制毒物品及毒品数量大,卷宗、光盘达六十余册(张)。为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马向阳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及时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与侦查、检察人员沟通,认真、细致了解案情,依法提审被告人,告知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详细制定审理方案和庭审预案,适时召开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明晰案件焦点,通过大量的庭前工作,为庭审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经过连续两天开庭审理,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详细地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逐一查清了全部案件事实,最终对各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有效打击了毒品相关的犯罪行为。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马向阳积极投身该项工作,努力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就是这样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伴随他处理着每一起案件。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切实防范冤错案件
刑事审判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依法公正审判,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是刑事审判必须坚守的底线。
马向阳从办案伊始就严格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原则,坚持证据裁判的刑事审判方法。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前,刑事审判长期处于侦查中心主义的支配下,宣告被告人无罪会面临巨大压力。马向阳凭着坚韧不拔的干劲,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同时,对有问题的案件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避免证据不足的案件做出错误认定,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防范冤错案件发生。
2019年,他承办了一起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人刘某某滥用职权一案,该案一审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刘某某无罪。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提出抗诉,认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刘某某构成滥用职权罪。该案涉及罪与非罪,只有确保二审裁判准确无误,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阅卷、开庭等系列审理程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最终维持了一审法院宣告被告人刘某某无罪的判决,有效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
安于清贫寂寞,公正廉洁司法
马向阳热爱法官职业,珍惜法官名节,爱护法官声誉,坚守廉洁底线。生活中安于清贫、甘于寂寞,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