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山城区法院快审快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
2014年下半年,高某某伪造被害人某某公司印章一枚,并与马某某签订了商业合同,造成被害人某某公司经济损失7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4月26日,山城区检察院以高某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向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30日,山城区法院刑事法官克服疫情困难,采用远程提审方式,快审快结该案件,从立案到判决,该案仅用时4日。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对于辖区内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企业经济发展的各种形式犯罪,坚持快审快结,打击涉案犯罪分子,为辖区的企业正常经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