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被告保险公司沟通协调,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督促被告保险公司及时将赔偿款尽快赔付到位,帮助原告很快解决部分医疗费,解决了原告家庭实际困难。原告窦某的儿子激动说:“姬家山法庭法官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从快调解妥善处理我们的案件,让我父亲能够在医院继续接受康复治疗,非常感谢法庭法官解决我们家燃眉之急。”
2018年4月18日,被告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鹤壁市鹤山区东大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九矿某饭店门口,与原告窦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住院医疗,原告被诊断为颈椎骨折。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王某某负事故全责,原告无责任。
案件立案后,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一方面原告急需巨额医疗费住院治疗,一方面特殊时期无法走正常办案程序,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伤情鉴定,伤情鉴定周期长,正常案件程序走完耗费时间太久,原告病情等不起。姬家山法庭承办法官启动快审快调程序,理清办案思路,决定从部分无争议事实着手,多次主动与被告保险公司电话沟通,紧盯案件不放松,先行调解部分无争议的事实,促成双方就无争议的事实达成一致意见,为原告继续治疗争取到前期医疗费40余万元,切实解决原告实际家庭困难,赢得原告及其家属的高度赞扬。
疫情特殊期间,无法进行面对面的诉讼服务,姬家山法庭主动利用电话沟通方式,沟通案情,协调案件,讲法晰理,为案件顺利解决奠定坚实基础,赢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