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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0-04-22 08:25:17


    近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经当事人的申请,向其代理律师发出一份律师调查令,促进了案件执行进程,对提高执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甲银行与乙种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偿还借款2948万及相关利息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代理律师得到相关线索,于是依法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的持股情况。执行法官审核相关手续后依法向其发出律师调查令。律师持令赶往外地进行调查,不久案件便有了反馈。乙种业有限公司在外省丙种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执行法官当即出具查封裁定,对上述财产委托当地法院进行了查封。申请人代理律师说:”调查令对我们来说犹如一把‘尚方宝剑’,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让律师在案件调查中有了更多的主动性,最大程度地挖掘线索,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我们律师的落脚点。”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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