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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前幡然悔悟 70万本息全付清

  发布时间:2020-04-15 16:44:55


    4月13日,被执行人刘某在其名下房产即将开始第二次拍卖前,主动联系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积极与申请执行人郭某进行沟通,向其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6月,刘某因资金困难,用其名下房产作为抵押向郭某借款50万元,约定月息1分,借款周期为一年,并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借款到期后,刘某未能按期偿还郭某借款本金及利息,郭某催要未果后,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处作出执行证书,赋予该借款合同强制执行力,郭某遂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刘某仍未向郭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又多次联系刘某,劝说其尽快向郭某履行义务,然而刘某每次都是满口答应,却迟迟不见实际行动。

    由于刘某一直以来的拖延履行行为,执行干警在经过合议后,决定对其抵押给郭某的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了房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文书,刘某仍不以为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第二次拍卖即将降价开拍时,刘某看到二拍起拍价远低于自己的心里预期,就再也坐不住了,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与郭某进行协商,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向郭某支付借款本息共计70万元,该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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