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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驾车把人撞 多元化解事了结

  发布时间:2020-04-16 08:06:25



    近日,淇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十字路口直行时,与李某正常行驶转弯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致李某受伤,车辆损坏。后双方协商赔偿未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两万多元。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该案是因年满七旬的刘某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引起的纠纷。本着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建议双方先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诉前调解不成功再进行立案,双方均表示同意。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分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刘某认识到了自己行驶过程中存在的错误,表示愿意对李某进行赔偿,但目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情况,希望得到理解和照顾。最终李某对刘某的实际情况予以理解并同意把赔偿金额降低为12000元。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除此前已给付

    李某赔偿金额外,将剩余的10000元当场付清。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淇滨区法院通过不断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组建调解团队,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理各类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多起纠纷解决在诉前阶段,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李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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