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中院执行局法官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看着两个企业握手言和,并使鹤壁某重点企业尽快安心走上了复工复产之路而颇感欣慰。
原来,这是一个发生在鹤壁与常州两家公司之间的故事。2019年4月18日,鹤壁中院执行局受理常州某电线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某电器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200万元。执行中,鹤壁中院主持双方达成了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2019年8月30日裁定终结执行。此后,河南某电器公司每月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河南某电器公司的最大客户在湖北,原材料则需要从韩国、日本等国外进口,2020年1月下旬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电器公司暂时停工停产,资金回笼困难,未能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后两笔款。2020年4月7日,常州某电线公司以此为由,向鹤壁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鹤壁中院考虑到河南某电器公司为我市营商环境保护重点企业,如果查封其银行账号,拍卖其机器设备,势必影响其生存及复工复产,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执行局法官多次主动做双方调解工作。一方面认真向常州某公司讲理释法,劝说其理解该电器公司因疫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属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应当免除电器公司的延期责任,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复产复工尽快履行协议,并告知常州某公司延期履行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让其安心。另一方面,鹤壁中院执行局积极协调,为电器公司积极复产复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双方当事人听到合议庭的释法说理后,均表示认可并接受鹤壁中院的和解意见。最终常州某电线公司放弃恢复强制执行申请,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达成了顺延二个半月履行的和解意见,握手言和。
河南某电器公司表示要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尽快组织加快生产进度,一定按期履行顺延协议,并对鹤壁中院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