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法官,我已经把赔偿款给原告转过去了,我现在通过微信把转账截图发给你。”4月3日,一位案件当事人向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的靳红英法官打电话说道。就此,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案结事了。
2019年11月22日,在鹤壁市某电厂门口,张某和王某因排队装车问题发生争执,王某用安全帽对张某的头部进行了殴打。后张某被送到山城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并产生相应损失。二人多次就赔偿问题沟通无果后,张某将王某起诉至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山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靳红英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避免不必要的接触,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云间庭审的方式进行了开庭审理。
案件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上诉,但彼此对对方仍有怨气。靳红英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同行,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经常碰面,为了避免因给付不及时加深双方矛盾,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结案后,靳红英法官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4月3日,被告王某主动联系法官,告知其已将赔偿款转给张某,并向法官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