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网络信号是否通畅?能否看见庭审画面?”
“现在宣布开庭。”
3月20日,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审判庭内,在确认各方当事人庭审设备正常后,楚新辉法官宣布庭审开始。
这是一起通过网络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调解成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8年10月,被告李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事故经公安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后原、被告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当事人均有意向调解,为了不耽误案件进展,楚新辉法官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参加庭审。
庭审中,楚新辉法官积极主持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并就调解方案进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网络在调解笔录中签字确认。
随后,楚新辉法官积极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使得该案顺利落下帷幕。互联网庭审的高效便捷获得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