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淇县法院立案庭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利用摇号机随机确定了评估机构。双方当事人视频参与了确定评估机构的整个过程,并对结果予以认可。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全程监督,确保了整个过程的规范合法和公开透明。
该起评估鉴定案件,淇县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执行局移送的案件后,及时立案。为确保案件办理进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网上摇号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并对当事人如何使用云庭审进行了指导。
疫情期间,淇县法院不断强化网络信息支撑,借助“云庭审”、“人民调解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保障了立案、诉前调解、执行、审判等工作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