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印发《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庭长刘爱华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她也是鹤壁市三名受表彰人员中唯一一名浚县政法干警。
多年来,刘爱华同志扎根基层,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的理念,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诉前、诉中、诉后调解,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换来了辖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高度认可。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省了诉讼资源,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工作中,刘爱华同志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多年无一起信访投诉和违规违纪举报。在代理人和当事人眼中,她是一位让人敬佩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法官。在院领导和干警的眼中,她是一位工作一丝不苟的同事。工作上的每一件事,刘爱华同志总会全身心认真去做,正是这样的累积,使得她获得了单位同事和辖区群众的好评,赢得了一片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