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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实行“三三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20 08:34:10


    今年以来,山城区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行“三个结合”,狠抓“三个重点”,完善“三个机制”活动,有力促进了该院反腐倡廉工作开展。

    一、狠抓教育基础,实行引导与警示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讲究引导方式方法。坚持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并重。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及邀请专家、学者、领导进行思想道德和廉政教育等系列化教育形式,对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灌输教育。同时,认真开展征文、感恩教育演讲比赛等,全院干警积极撰写心得、交流体会,达到了自我教育的目的。坚持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教育手段并举。

    二、注重警示形式对象。在警示形式上,坚持常规警示与专项警示相结合。在坚持传达上级精神、日常提醒教育等常规警示的同时,专门出台有关警示教育活动意见,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展开,在全院迅速兴起了以贯彻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高潮。在警示对象上,坚持普遍警示与重点警示相配套。

    三、狠抓制度保证,实行健全与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保证机制及时健全制度。根据党纪政纪规定,结合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将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一是对部分内容过时的制度,及时更新;二是对内容不全的制度,及时完善;三是对应当建立而没有建立的制度,及时建立。不断创新制度,从实践到认识中创新。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出台后,必须有具体的配套制度,才能将“五个严禁”真正落到实处。

    四、狠抓监督关键,实行内部与外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关键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该院重点做好3项内部促廉工作:一是紧抓预警环节,以谈话促廉政。采用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谈话形式,实行定期“述廉”、自查“报廉”、民主“评廉”和考核“测廉”,及时进行廉政预警。二是紧抓发现环节,以巡查促廉政。扎实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活动,各部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司法防控机制,组织专门人员,加强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巡查,加强对款物交接等重点环节的巡查,从早从小发现苗头现象。三是紧抓处理环节,以严处促廉政。对发现的苗头现象,组织专门力量,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同时,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举一反三,让全体干警共同吸取经验教训,达到处理一事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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