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民三庭首次启用网络庭审方式对一起案件进行调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这也是鹤壁中院首次开展“云模式”审判。
该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赵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与张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刘某的车辆严重受损,后刘某诉至法院,请求赵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为方便疫情期间的诉讼,经办法官提前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联系沟通,在征求各方同意后,决定启用网络庭审系统开庭。
开庭前,法官助理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入庭审系统的方式,信息技术处工作人提前三天反复对庭审的通讯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庭审的正常进行。最终当事人坐在家里实现了庭审调查。
调查中,当事人按照法官助理的指引出示身份信息、陈述诉讼主张、接受法庭询问。整个调查过程传输稳定、互动流畅、程序规范,整个调查过程在20分钟内顺利完成。庭审结束后,法庭又向各方当事人提供了下载庭审笔录的二维码,验证后通过电子签名予以确认。
针对严峻的疫情形式,全市两级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学习强国视频平台”“互联网庭审平台”“腾讯会议”等召开远程会议、远程庭审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微信开庭、互联网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便民措施,减少了当事人到庭的诉累,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疫情防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