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山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
2016年,王某和妻子孙某将双方名下一套共有房产转卖给胡某,胡某随即给付了84000元的购房款。谁料,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王某妻子孙某突然反悔,拒不承认卖房事实,拒绝过户,王某也对买房人胡某避而不见,买卖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钱房两空的胡某于是将王某和孙某起诉至山城区法院,山城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孙某偿还胡某购房款84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查无所踪,执行干警查询到王某的原工作单位,扣留了其工资并实际执行了28000元后,案件陷入僵局。2019年12月,山城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卡开户行等信息,并据此先后在郑州、安阳等地四处摸排和多方走访,历经几番辛苦,终于在12月21日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案。
王某开始还拒不配合工作,决定“老赖”到底。直到被执行干警带上去往医院体检的警车,王某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主动联系家属到场履行。当天王某的家属就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王某也当场写下了悔过书,忏悔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就这样,一起长达三年的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