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送拘了一名躲避执行达一年之久的被执行人,11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赶到法院,主动代其偿还了7.2万元房屋租金。
2014年1月,刘某与淇滨区某村委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三年,每年租金3.2万元。房屋租赁到期后,刘某仅向该村委会缴纳了一年的房屋租金,剩余两年的租金6.4万元未付,村委会多次向刘某催要未果后,便将其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刘某支付该村委会两年房屋租金及其他损失共计7.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未向村委会支付租金,该村委会在多次催要未果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向村委会支付房屋租金,但是刘某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以此来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进行寻找,但始终未发现刘某的踪迹。
12月8日中午,执行干警接到举报消息,得知逃避执行达一年之久的刘某已经悄悄返回家中,于是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成功在其住所找到刘某。刘某在外逃避执行的时候,害怕被执行干警发现,不敢回家,在此期间从未洗澡,导致其身上恶臭扑鼻,执行干警强忍异味,将其带回法院。
返回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询问劝说,刘某始终不肯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拘。
11日一早,刘某的父亲便赶来法院,要求代其儿子刘某履行义务,且当场将7.2万元房屋租金履行完毕。
执行干警在此郑重告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你躲在哪里、躲到什么时候,我们终究会有找到你的那一天,法律也将会给予你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