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强化法院干警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激励法院干警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干警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鹤壁中院在宪法日前后用多种形式、多种活动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院长刘明走进高校送法治教育大餐
近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前,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来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为该院4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报告。报告以《坚守法治信仰 厚植爱国情怀 砥砺奋进正当时》为题,从法、宪法与法治历程,法与校园,法与青少年,崇法与爱国共四个方面阐释了如何坚定法治信仰,厚植爱国情怀,奋进当下。
“国家宪法日”当天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鹤壁中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带领全体干警参加,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主持。
上午8时,升旗、护旗法警队员迈着整齐的步伐,昂首挺胸向升旗台前进,在激昂的国歌声中,五星红旗徐徐升起,全体干警整齐列队,向国旗行注目礼。
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刘明院长右手握拳,带领全院干警面向国旗作出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举行宣誓仪式,旨在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爱党爱国思想,增强民族自豪感,全院上下力争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对党忠诚,依法履职,早日实现“锤炼过硬队伍 打造精品法院”的目标,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为建设“富美鹤城”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派驻帮扶村“第一书记”忙普法
12月4日上午,鹤壁中院派驻大河涧乡石鼓沟村第一书记程世勇以在村开展帮扶工作为契机,结合“宪法进万家”、“法律进村”、“法治文化基层行”和“服务大局普法姓”等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宣传活动。“第一书记”不仅在该村会议室向村两委干部、部分群众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宣讲宪法相关知识,还和驻村工作队一道,深入各家各户,宣传宪法和法律,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宪法,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打下基础,受到群众好评。
多批干警志愿者送法进社区
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鹤壁中院组织多名干警志愿者走进多个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2月2日,干警们来到结对共建的山城区红中段社区,向社区居民宣传文明市民公约、宪法知识等内容,倡导居民增强宪法意识,树立良好生活风尚,共建文明和谐社区。
12月4日,干警们来到锦绣江南社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知识相关宣传资料,宣讲法律法规,还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受到了群众们的欢迎和认可。
通过宪法知识宣传进社区,让普通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宪法,认识了宪法,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
“国家宪法日”法律知识小课堂
第一讲: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二讲: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