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浚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2人,警车5辆,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了本次执行行动。
欠钱不还强制占房,略施巧计顺利腾清
王某与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182870元,但潘某拒不履行,王某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以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查询,被执行人有两处房产,一处是目前正在居住中的一套独院,还有一套是单元房,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的居住情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单元房进行查封,并顺利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态度十分强硬,在执行法官发出腾房公告后仍拒绝腾房。而此时房屋内家具、电器、生活用品俱全,强制执行的话这些物品的存放将是一个大问题。执行法官考虑决定将这些物品放在被执行人现居住的家中,但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拒不开门,便让申请人前去被执行人家中,拉家常、稳局面。行动当天,执行干警这边迅速出动,将被执行人房屋中的物品收纳整理,再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将整理的两车物品拉至被执行现居住处,被执行人当场就懵了,殊不知,任而再多妙计,也难逃执行法官的万全之策。
拒不腾房还转租,强制执行案执结
袁某在与浚县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腾房,期间,申请人将房屋的水、电均停了,但是袁某某仍然不归还房屋,并将五间门面房屋中的三间进行了转租,收取租金。申请人向浚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以后,执行法官找到房屋占有人沟通,但是案外人均表示自己已缴租金,不会腾房,执行法官只能进行强制执行。因该三间门面房位于县中心,过往群众人数较多,执行干警分为警戒组、行动组、摄像组,分组行动。三间店面中,其中一间房屋经营服装店,另外两间经营花店,在与花店店长认真讲解利害关系后,花店店长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工作,主动腾清房屋。而服装店的女店主,不听劝解,言语谩骂,阻碍执行,行动组两名干警迅速将其拘传至法院,进行教育。鉴于女店主最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浚县法院不再对其拘留,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以示惩戒。
行动从早上八点持续到下午两点,两处房屋全部腾清。此次活动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见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做到程序合法,释法清晰,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