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中院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干部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申请人在收到2万余元执行款后连声道谢,不忘为鹤壁中院的联动执行工作机制点赞。
2017年,张某因犯绑架罪被鹤壁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李某因张某乙死亡支付的丧葬费22960元。2019年7月,张某被执行死刑,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一直未履行。2019年10月17日,张某甲、李某向鹤壁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家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家属尽快履行义务。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条件确实比较困难,被执行人妻子无固定职业,仅靠偶尔打零工维持生计,还要养活一家老小五口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因该案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两家又是邻居,两家矛盾极大。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干警找到该村村干部,希望村干部帮助协调解决,既能够尽快让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也希望通过赔偿能够缓和两家的矛盾。
执行干警和村干部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被执行人妻子终于筹借到执行款22000元,申请执行人也主动放弃了一部分赔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针对执行案件“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鹤壁中院在充分运用查控手段的同时,还注重联动镇村干部,充分发挥其熟悉民情、社情的优势,形成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