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在浚县文化艺术中心,浚县法院组织10名志愿者参加了县文明办组织的《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永胜同志作了开幕致辞,阐述了《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并邀请市民代表站在群众的角度对本次活动发表看法。随后,志愿者们进行了文明行为促进条幅签字仪式,我院志愿者热情高涨,纷纷在会场条幅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争当文明行为宣传员。
启动仪式结束后,志愿者们为现场的群众发放了《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白皮书并讲解了白皮书的内容和意义。群众表示很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会注意,从自身做起,争当文明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