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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四个必须”服务大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09-07-14 07:51:56


    日前,鹤山区法院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服务鹤山区大项目建设进行专题讨论,及时出台“四个必须”,为该区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该院提出的“四个必须”是:即:凡是涉及到大项目建设的诉讼纠纷,必须采取“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方式优先受理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必须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及政府的帮助与支持;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院领导汇报;必须快速协调解决或速裁速判,真正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为鹤山区的大项目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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