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专程来感谢老孙的,我这个案子,多亏了老孙才能及时拿到钱”11月19日,出现在鹤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当事人张某激动的说。
她口中的“老孙”就是鹤山区法院的特邀人民调解员孙兆瑞同志,张某本是到法院起诉的,没有经过诉讼程序,却在几天内顺利的要回了借款。
被告王某与牛某系同事关系,被告王某向牛某借款3000元,因平时关系不错,没有出具借条。牛某于2016年9月去世后,牛某之妻张某多次催要,王某拒不认可,双方关系闹僵,几乎成为仇人。张某诉至鹤山区法院,立案庭接到张某诉状后,考虑到原告没有证据,原告丈夫去世后家庭非常困难,原告张某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并未立即立案,而是交给调解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孙兆瑞进行诉前调解。
孙兆瑞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联系到王某,王某不承认这笔借款。孙兆瑞苦口婆心地给王某做工作,从牛某与王某的友情、牛某在王某困难之际伸出援助之手、牛某去世后张某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谈到诚信,并且指出张某为什么不起诉别人,单单起诉王某,而且起诉为什么是3000元而不是别的数额。渐渐地王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认可这笔借款,并于11月19日自觉履行完毕。
张某拿到3000元钱,当场向孙兆瑞同志鞠躬致谢:“要不是你,真不知道这钱啥时候才能要到手,太谢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