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鹤壁中院法官在执行上海某贸易公司与河南某食品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裁决过程中,依法将河南某食品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邵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加上在新疆出差却无法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回家,便主动联系代理人将案款交至法院。
这只是鹤壁中院今年所有执行工作中的一个例子。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始终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己任,紧扣平安建设工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昼夜奋战,持续发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大大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持续高水平开展。截至目前,共执结各类案件6653件,为企业、个人挽回经济损失8.7亿元。
“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立审执一体化’,注重审执有效衔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实行执行质效‘日动态、月通报、季研判’,每月评定‘优胜单位’、‘警示单位’,评选执行‘办案标兵’等。聘请了执行廉政监督员,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评价;启动了‘法院微执行’小程序,指导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快捷查询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全市法院构建起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争取各单位、各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自动、实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动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措施落地见效。适时组织大规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注重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鹤壁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执行局局长李晓晔表示。
鹤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今年3月,鹤壁中院办理一起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领导关注、群众期盼的重大执行案件,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担任专案组组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案件的研判,指明执行方向,协调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
就下一步工作,刘明院长表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办案进度,用足、用活各项执行强制措施,推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全面保障申请人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重大执行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执行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加大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持续为我市平安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为我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