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提高少年儿童对《条例》的认知,11月15日下午,山城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齐金萍带领部分法院干警到山城区石林镇寺望台中心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条例》文明知识普及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山城区法院的志愿者们通过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鲜活的实际案例,为孩子们详细的讲解了生活中的文明常识,大大激发了孩子们学习文明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并通过现场提问、发放宣传资料等互动方式,使孩子们快速掌握了知识要点。
“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少年儿童文明意识的提高,不仅需要学校的引导,家庭的教育,也需要更多充满正能量的“大手”拉起他们稚嫩的小手,共同营造文明氛围,建设和谐文明美好的社会环境。山城区法院以宣传《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契机,用自身行动做好《条例》的宣传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为帮助孩子们进一步提升文明素养、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