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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补窟窿”精神从审判延续到执行

  发布时间:2019-11-13 08:38:32


    “你们就是罚款,拘留我,我也不会将孩子交给她抚养”被执行人王某情绪激动的说到。王某与张某昔日为恩爱夫妻,因家庭纠纷离婚后,判决幼女随母亲张某生活,王某支付孩子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孩子一直在王某家中生活,张某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孩子的交接问题是本案的执行难题,案件立案以后,苏建新执行团队考虑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双方矛盾,让被执行人主动交给申请人孩子。执行法官从申请人张某处了解到,双方离婚后,被执行人王某仍经常打扰申请人的生活,并将申请人的一部手机摔毁,双方争吵多次且已报警。而从王某处得知张某无固定工作和住所,不能给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经过执行法官加班加点的做工作,双方均作出让步,张某同意孩子继续由王某抚养,要求王某赔偿其物品损失10000元并对其骚扰行为道歉;王某同意赔钱,但拒绝道歉,并要求张某返还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电动车一辆,案件因双方提出新的要求再次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不辞辛苦找到双方父母做工作,最终,张某同意返还电动车并不再计较王某的骚扰行为,但要求王某自行取走电动车,而另一方王某因还有怨气,要求张某将电动车送到家中,否则一分钱不出。本可以顺利执结的案件因电动车的交接问题再次搁置,执行法官看着双方互不相让,决定由法院代为交接,由法院送给王某。

    最终,诉讼中未涉案财物在执行法官苏建新主持下顺利交接,孩子抚养问题双方也达成和解,执行法官苏建新将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的“补窟窿”精神从审判延续到了执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政法干警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秦岩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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