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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专题】鹤壁中院平安建设工作系列报道之一: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发布时间:2019-11-09 16:39:49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在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定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工作总目标,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积极履行平安建设职责,为全市社会和谐平安、经济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月14日,鹤壁中院对常某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24日,鹤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常某带领该组织部分成员统一在右侧胸口纹“義”字作为标记,对外号称“義字帮”,形成以常某为组织领导者、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在淇滨区、浚县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站场助威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帮他人打架、站场助威、组织他人在娱乐场所陪侍服务等收取费用,用于为组织成员平事、购买洋镐棒等作案工具,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符合法律规定,审判程序合法,遂维持原判。

    自2018年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先后出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意见(试行)》《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逐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规范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涉黑恶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开庭、统一裁判尺度,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对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尤其是首要分子、骨干成员,根据其所犯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从严惩处,并充分运用资格刑、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明确牵头领导,由专人负责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在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注重线索移送,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6件173人,审结19件131人,生效15件117人。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扩大扫黑除恶战果,持续发力,确保打狠打准;继续坚持线索摸排移送机制;注重涉案财产处置,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筑牢廉洁公正司法底线,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审判队伍。

责任编辑:秦岩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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