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马耀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审理中,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马耀中的亲属就该案附带民事部分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2008年12月4日22时许,被告人马耀中因怀疑其妻张某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在家中发生争吵,马耀中用菜刀将张砍死后逃离现场。次日,马耀中在其亲属的规劝下向公安机关投案。2009年5月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承办法官在情、理、法等方面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最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民事部分撤诉。鉴于马耀中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综合本案案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马耀中服判,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