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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借钱无力偿还,父亲担保案件了结

  发布时间:2019-10-30 11:08:46


    张某某与田某某系朋友关系,在田某某做生意急需用钱的时候,张某某慷慨解囊,借给田某某70000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田某某拒不偿还,张某某向浚县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张某某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苏建新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询其名下的车辆、房产、存款等信息,仍未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积极与被执行人田某某取得联系,耐心做工作,但是田某某声称自己目前没有任何经济能力。当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时,发现被执行人电话已经处于停机状态,被执行人有意躲避执行。通过申请人,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住在安阳市洹河南路附近,根据这一线索,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安阳进行搜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咨询、打听,最终,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看到执行法官的到来,被执行人很是诧异,但表示自己确实困难,没有能力偿还。经查询,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刚刚离婚,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不满周岁的孩童,一家四口均靠被执行人父亲的退休工资生活。执行法官不忍心采取强制手段,便耐心与其父亲沟通。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及其父亲均表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于当天履行了35000元,剩余的借款本金希望半年内分期还,由其父为案件担保。经过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表示理解目前被执行人所处的困境,同意被执行人的调解意见,并主动放弃了利息,只要求偿还本金。

    至此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执行法官柔情执法也获得当事人的连连点赞。

责任编辑:秦岩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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