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淇县法院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

  发布时间:2009-07-10 08:08:45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淇县法院实行了纪检监察员制度,确保司法为民、执法公正,。

    该院纪检监察员主要由各庭室推荐非领导职务的资深法官兼任,经纪检、监察、政治部审查,报院党组同意后产生。经过严格的推荐、审查后,我院共聘任了15名纪检监察员。纪检监察员主要协助庭长落实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本庭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了解部门工作人员思想动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纪律作风教育,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纪检监察员每月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书面通报,对出现的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违法违纪人员予以批评。

    纪检监察员制度的实行,扩展了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触手,提升了广大干警的作风纪律自律性,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