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壁两级法院围绕调解做文章,大力加强并创造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鹤壁中院统计报表数字显示:今年截至6月20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的民事案件调撤率为86.04%,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为88.54%,中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94.23%,二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33.19%;基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为89.58%,中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为44.4%,二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为30.76%。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山城区、鹤山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100%,浚县、鹤山区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均为100%,在民事案件调撤率方面,有的基层法院达到了98.1%,有的人民法庭高达96.2%。在巡回审判方面,中院巡回审判传统一审民事案件56件,基层法院为566件,人民法庭为843件;基层法院巡回审判一审行政案件27件。全市法院通过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缓解了执行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鹤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先后多次召开 “调解年”活动专题会议、经验总结交流会,总结全市两级法院调解工作,交流调解经验,部署任务,并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法院“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指导和检查,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激励干警工作积极性,该院健全了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开展了“三优杯”诉讼调解竞赛活动,将“三优杯”诉讼调解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作为衡量相关部门、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实行定期通报制,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工作交流,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并认真搞好舆论宣传,创办了鹤壁法院“调解年”信息专刊,以“鹤壁法院网”为纽带,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为调解年活动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