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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落实以案促改 推行惠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9-06-21 16:59:35


    自鹤壁市委、山城区委布置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来,山城区法院坚持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鹤壁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中共鹤壁市纪委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山城区深刻剖析李含富黑社会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案件集中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系列活动,健全完善制度,推行了多项惠民便民措施。

    经过梳理,该院共确定惠民措施20余条,如在司法公开方面,大力开展“请进来”活动,让群众了解法院,增加认同感;同时开展“走出去”活动,由民庭、刑庭、行政庭、联合法庭有的放矢的向社区群众、行政机关、乡镇百姓开展法制课普法活动。在司法为民方面,编发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典型案例向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居民安全感;在立案庭设置导诉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材料结转、诉讼收费、开票一站式服务,实行网上立案,让群众少跑腿;工作日全天提供档案查询,同时简化手续,只找一个人就把事情办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方面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另一方面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同时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加强破产案件审理等等。

    推行惠民措施是将人民法院工作接上“地气儿”的直接举措,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多少,山城区法院将上述内容列为人民法院司法便民服务举措,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正为百姓将事情做“实”!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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