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及震慑力,淇滨区法院充分利用夜晚、早晨被执行人警惕性较低的有利时机,积极部署,果断出击,认真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第七次集中执行活动。
5月23日晚上7时、24日早晨6时,淇滨区法院采取两次集中行动,分别由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李志兴,法警大队大队长秦凯带队执行。行动中,参战干警行动迅速、出击果断、措施有效,执行效果显著。
鹤壁市某担保公司与被执行人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宋某向该公司借款300万元,借款到期后未能如约偿还,于是该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后,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宋某既不履行相应义务也未按照要求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劝说其尽快履行义务,宋某也对此无动于衷。5月24日早晨的行动中,执行干警到达宋某家后,宋某并没有在家,于是向其家属表明来意,并向其家属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让其家属劝说宋某尽快到法院配合履行相应义务。后宋某迫于强大的执行震慑,主动到法院配合工作,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向申请执行人履行30万元。
据悉,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淇滨区法院共计出动执行局、法警队干警40余人次、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13名,其中3人主动履行相应义务、5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人被采取司法拘留,累计执行到位金额286.3万元,活动成果斐然。